不好意思,1885年发源于美国的新玩意儿并没有推广开。
汽车更是如此。
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
其二则是原著作者纳博科夫深厚的文学功底,
陆时在跟蒙森交流时曾举过例子:
“
‘lolita,lightofmylife,fireofmyloins。mysin,mysoul(洛丽塔,我生命中的光芒,我热情的火焰,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
蒙森当时的评价是:
“通篇几乎只由「l」,「s」两个音开头的单词组成,这种头韵的运用,是英文中最典雅的写作方式之一。”
最离谱的是,纳博科夫居然是个俄裔作家,英语不是他的第一语言。
这种文字,让陆时翻译没问题,
可如果改编……
嗯,一时半会儿是没戏了,得好好打磨。
但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
纳博科夫的母校是剑桥三一学院,攻读的法国和俄罗斯文学,
之后18年,他始终在柏林和巴黎从事创作。
再之后,他移居美国教书,而聘用过他的大学分别是:
威尔斯理、
斯坦福、
康奈尔、
哈佛、
……
全都是重量级高校。
这么一个牛人的作品,陆时即使读过再多书、翻译过再多书,想要改编也要大费周章。
更难能可贵的是,纳博科夫并不是单纯的卖弄文字,
那个开场白,三两句话就把亨伯特那种深陷自以为是的感动和深情的扭曲感说出来了。
除背景和文字,《洛丽塔》第三难改的地方昨天在授课时提到过——
道德风险。
不提继父和继女的关系,就算把《洛丽塔》当成恋爱,也很麻烦,
刚完稿的时候,纳博科夫在出版社屡屡碰壁,
用他自己的话说:
“对几个上了年纪且阅读能力差的人来说,《洛丽塔》是一部令人憎恶的。”
简单来说,艳情描写太多了,
若论开放程度,左拉的《娜娜》在《洛丽塔》面前,简直就是臭弟弟。
于是,在美国被封禁,
有意思的是,英国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