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被盟军抓获、从而也就躲过了在纽纶堡国际军事法庭上受到审判。他
利用战败前夕的混乱,多次改变身份,乔装打扮,巧妙地逃脱了一次又一次
追捕。以色列特工组织,通过种种手段,在大战后的15年,即1960年5月
21日诱捕了艾希曼,并将他从阿根廷运回了以色列。
于是一个犹太法庭将在耶路撒冷审判这个杀害犹太人的刽子手‐‐阿道
夫&iddot;艾希曼。为犹太人起诉的是以色列检查官纪德&iddot;哈瑟尔。艾希曼的辩护
律师是杰出的犹太法学家、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汉娜&iddot;阿伦特教授。
开庭后,首先由检察官纪德&iddot;哈瑟尔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是以艾希曼任
纳粹党卫军&ldo;犹太处处长&rdo;时,以奥斯维辛集中营对犹太人&ldo;最终解决&rdo;的
杀害为核心展开的。
接着是50多个证人的证词。这些证人几乎全是集中营中幸存下来的犹太
人,他们所叙述的那段苦难时期个人的生死经历,是对法西斯暴行的血泪控
诉,全场人为之感动悲泣。
第二天继续开庭。审判进入了法庭辩护阶段。
对于从哈佛专程赶到耶路撒冷为艾希曼出庭辩护的阿伦特来说,这是她
人生中最艰难的一天。像艾希曼这样人人皆曰可杀的恶魔,推向法律的断头
台,是正义得到了伸张,而她作为一个犹太人,一个对自由和正义不遗余力
的捍卫者,一位以她的集权主义、国家主义的透辟剖析而蜚声世界的政治哲
学家来为邪恶的被告人辩护,她需要的是更多的勇气和人类理性的力量。
阿伦特辩护的中心问题是艾希曼该以什么名义受审,并陈述艾希曼的犯
罪实质。作为一个哲学家和法学家,她首先要提出的是问题,而不是路人皆
知的结论。审判事关正义,她提出的也正是正义的问题。阿伦待认为,&ldo;审
判的目的应该是表现正义,而不是别的。&rdo;但这次审判却只表现了其他的东
西:痛苦、怯懦、背叛、耻辱,也许尤其是复仇。没有约束的人是野兽,是
卢梭和弗洛依德所谓文明秩序或文明前的自然人,根源于良心(或者按基督
教的观点,根源于原罪)的道德没有法律的外部力量不足以担负约束人的任
务。因此,审判的正义在最初就有一个可怕的、报复的基础。我们现在可以
认为它是非公平的。其次,正义的概念是根源于自然法,它要求人因为破坏
了道德秩序本身而受到惩罚。尽管如此,正义本身应该是一个普遍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