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二十四小时没合眼了,可是头脑仍然清醒无比,全身充满精力。
萤幕上,我们的「军队」在我塑造的「世界」里正热烈地讨论作战计划。
我趴在狭窄的床上,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著他们「对话」。
在华丽的3d影像神殿中,我和其他五位参加计划的圣徒正在谈话。
画面下三分之一的黑色部份是对话位置,每位角色都用代表自己的颜色输入文字。
指令输入后,代表我的人物会在萤幕上自动发言,我促使其他五人交谈,因此,他们是我在网路上布置的游戏参加者,可是他们却不认为那是游戏。
雷德(red)、葛林(green)、欧瑞吉(oran)、耶罗(yellow)、朴波(purple)是我给他们取的名字。
实际上,我只是以他们五个人自身的性格与资质来塑造,但是他们使用了这个名字之后,却渐渐变成我所赋予他们的性格。
这证实了一点:所谓人格大部份是由后天造成的。
事实上,我这种行为不能称之为「洗脑」。这是人类本质的问题,我们会因为环境的改变而成为疯子,当然也可能变成圣人。
我在电脑游戏中为他们塑造的环境,正是可以培育这两种特性的最佳温床,因为疯子和圣人之间往往无法清楚地画清界线。
人的体内其实隐藏著疯狂因子,人类也可能犯下和动物一样同族相残,或是近亲相奸等疯狂行为。
这是我有一天突然萌生的疯狂奇想,并且顿悟出来的结论。
(不,那不是疯狂,疯狂只不过是一种冲动的行为,严格的说应该是「超越常轨」。)
人类组成这个有如城堡或监狱般牢不可破的社会时,同时建立了一套维系秩序的体系与规则,而我只是脱离这个常轨罢了。
只要不违法,杀人也能被合理化;相反的,如果没有法律根据,面对痛苦万分想安乐死的病患,如果医生真的协助他达成心愿,反而会被视为杀人。
所谓犯罪,根本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
谁能判定人类的罪行?为了吃而杀猪和为了活下去而杀人,这两件事有何差异?这不过是人类社会中多数人主观观念订立的强制规范罢了。
另外,无论怎样残暴的犯罪行为,警方询问嫌犯时必须掌握一项原则,那就是要将所有的证据提出来。
今后我所要做的事,或许是一件足以震撼整个世界的事,但是我只要计划得宜,那么再疯狂的计划都不会招来致命的伤害。
我曾不下百次自问,为了达到目的,有必要实施这个冒险性极大的计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