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就在这山谷地里跑了两个月,来回跑,一天跑大概二十里地的样子,两个月下来,原本的五十多个孩子只剩了二十来个,病死的,毒死的,累死的,饿死的,触目惊心,然而她无能为力,就算她身怀医术,没有合适的药草也是无力回天。
两个月过去,就是大集合。她所在的是六号山洞,山谷中一共有十个山洞,现在一共活着一百来个孩子。此刻正全部集中在大谷地,一身脏兮兮,根本分不出男女。
把他们集中在这里,一个人给他们发了一把小刀,没有刀鞘,既能伤人也易伤己。
“能活着下来的,就能进白莲宫。上山吧。”全部孩子的面前站着一个男人,说完这句话,人就走了。
那些恶仆守卫,就驱赶着他们上山。
没有食物,要活下来只有自己捕猎猎物,或者是抢夺别人的猎物。还要躲避狼。
红衣上了山,最先做的事情就是留下标记,以前盗墓的标记,如果齐越远在,看到标记肯定能来找她。
第三天。
可是来找到她的不是齐越远,而是她手中的兔子引来的一个孩子。
此刻他,正握紧了刀,看着她手中的兔子,眼中的光芒无比贪婪。
红衣正头疼,这该怎么办?总不能真对一个小孩子动刀子的。可问题是,这小孩要对她动刀子,这怎么办?重要的是,她不一定能打赢。虽说不想动手,红衣还是握紧了刀柄。
这个时候,又来了一个孩子,也是看着她手中拿着的鸡。
二打一,骗?肯定是不行的。能从毒药,疾病,饥饿中活下来的,哪个不是猴精猴精的?打?她这个身子可算不上多好,输的可能性大,这个时候没有办法,只能认怂。不然就是先下手为强。
“兔子我不要了,你们谁要谁拿去!”红衣将那只兔子丢给后来的这个孩子,看顺眼就丢给他了。
不抢食物,自然就没有动机再动刀子。
那个孩子只看着自己手上的兔子,皱了眉头,然后一刀划开,极漂亮的将兔子分作两半,丢了一半给先来的那个满面凶光的。
给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然后分兔子的那个孩子,走到正奇怪的红衣面前,拿起了她的手腕。然后用袖子擦了擦她腕上的污渍,一粒殷红的朱砂痣浮现出来。
“齐越远?”红衣瞪大了眼,除了他,还有谁会这么做。
“是我。”齐越远就这么看着她,然后想了想,笑了一下。
红衣一下子就上去抱住了他,激动得不行,她就知道他会找到她的。
“好可惜,你也在这里。”红衣虽然开心,却说了这么一句话,不过确实,这不是个好地方,来条狼随时会死。
“不可惜。还好我在这里。”
“那个……咳咳。”原本当背景板的小男孩出声了,道:“我想跟着你们。”
“为什么?”红衣虽然没再抱着齐越远,不过依旧是勾肩搭背。
“因为……”小男孩蹙眉想了想,然后看见了地上的兔子肉:“跟着你们有肉吃!”
“有眼光,你叫什么名字?”
“我娘叫我狗蛋。”
☆、哪有二师姐你好
扬威刀下,魔邪不生。御灵令出,余孽难存。
御灵令——江湖传闻,乃是五十年前的一位叫做楚明高手留下,是他的武器。这位楚明身手了得,武功天下第一,除魔歼邪惩恶扬善,江湖各大门派都受过他的恩惠,后来这御灵令便由他的武器变为了一种身份象征,变成了正义的化身,能够号令天下群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