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虽然恩爱,但是无儿无女,日常生活总有一些不方便之处,
江牧野腿好后,
自然也不会再白吃白喝,力所能及的帮助老两口做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
五月的冬瓜村,
清晨的山间有许多蘑菇和野果,
顾南书提着一个小篮子,跟着去山上采摘一些野味,
看到一只白色的兔子跑过时,
顾南书眼睛“咻”的一下亮了起来,
“哇,野兔,这里有野兔!”
这白白的、肥肥的兔子,一看就是吃了不少好东西,
她看到的不是可爱的物种,而是看到了一盘盘“泡椒兔”、“姜丝兔”、“手撕兔”、“椒盐兔”跑过。。。。。。。。。。。。。
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跟着追了上去,
结果这鬼精鬼精的兔子一下子便闪了出去,
她大为失望的叹了一口气。
“怎么?追一只兔子追丢了就这样垂头丧气?”
江牧野跟了过来,
看了看顾南书那张明艳的脸蛋上微微失落的表情,抿了抿嘴角,
“要是你求我,我倒是可以给你抓来!”
江牧野神情倨傲,他可以简单做一把弓箭,抓捕几只兔子完全不在话下。
顾南书眉梢轻轻扬起,对他眨了眨眼睛道,
“王爷就这点出息?要是你本事够大,不应该动动手指,这兔子就自动到手了吗?”
说完,
头也不回的往前走,
随后有些艰难的扭了扭脚踝,这上山的路可真难走。
忽然,
江牧野一把抓住顾南书的手将她拉了过来,
顾南书猝不及防,立刻扑向了男人的怀里,一股熟悉的雪松气味扑面而来,她有一瞬的慌张,立刻想要退几步,结果却被男人牢牢的抓住。
“你、你干什么?”
只见江牧野立刻蹲了下来,一只大手在她的脚边轻轻一拉,
而后一条深褐色如同鼻涕虫一样的软虫子立刻被扒了下来,上面还带有不少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