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毕竟刚才在酒吧才拒绝了人家的请求,现在应该还没有完全消气吧。
“喂!高个短毛,你还在考虑什么?
不相信丁丁的话吗?好伤心啊!害我还把行李都准备好了。”
在莫何分神想对策的时候,丁丁开始呱燥的自言自语起来。
可是听完丁丁最后一句话后,莫何突然回过神来。
“什么?你把行李准备好就是打算和我一起出行?”
“当然!丁丁被你抓住过,已经无家可归。你必须负起责任。”
丁丁说到无家可归几个字时,还故意将自己两个尖长的耳朵耷拉下来,
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等等!被我抓住你怎么就无家可归了?
我可不想因为欠你什么而带你上路。
有什么事情我们最好提前说清楚。”
莫何虽然很希望丁丁成为自己向导,但是他也不想不明不白的就把对方弄成无家可归之人。
“你这个高个短毛难道真的不知道吗?
像我这种做小偷的地精,一旦被人抓住,
那些教我偷东西的人就不会再让我跟他们继续呆在一块。”
丁丁摇晃着自己尖耳朵,得意的给莫何解释着。
“你们是地精盗贼团伙吗?还一群人的?”
莫何前世今世都没见过真的盗贼团伙是什么样,但总还是听说过盗窃团伙这样的事物。
丁丁抓着自己两个耳朵盖在眼睛上,不忍直视莫何。
“你是白痴吗?地精怎么可能组建盗贼团伙?
只有你们高个短毛才经常干这种事。”
被一个五十厘米高的小东西骂白痴,莫何的感觉是滑稽想笑,
却不好意思笑出来。
对方也说得对,他确实对地精并不了解,对矮人的接触也只有两个月,
多半还是老炮儿佣兵酒吧里面碰到的那些。
“那你们地精都喜欢做什么?”
莫何想要稍微了解一下地精的生活。
如果后面的路上真要带这么个小家伙在身边,起码得对他们种族的生活习惯有所了解。
不然到时候半路闹出什么乱子来,可就后悔莫及了。
“哼嗯!我们地精大多喜欢金币,亮晶晶的金币。
所以很多地精做生意或到处收集各种奇珍异宝来换金币。
但也有不少喜欢动脑筋的地精从事各种发明创造的活儿。
而丁丁我,却跟他们都不一样。
我喜欢冒险!”
丁丁兴奋的给莫何介绍地精的喜好,说到最后讲到他自己,
还特意爬上旁边的一个木箱子,以展示他高大的身姿。
“一个喜欢冒险的地精?可是你这小身材怎么躲避外面那么多猛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