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读出了那篇的标题:“《到底是不是所有都适合连载?关于的一些深刻的思考》。”
道尔的动作停顿了,
良久,
“确实,《魔戒》不一定适合连载。”
霍金斯抬头,
“为什么?”
道尔沉思片刻,说道:“我举个例子吧。《福尔摩斯探案集》和《猩红习作》,哪个更适合连载?”
霍金斯想也不想地回答:“前者!当然是前者!因为是短篇集。”
道尔严肃地点头,
“那,《猩红习作》呢?”
霍金斯沉默。
“……”
“……”
“……”
房间内一片安静,仿佛落针可闻。
过了一阵,霍金斯说道:“《猩红习作》刚开始是在1887年的《比顿圣诞年刊》上一次性刊载完的,所以,我无法假设历史。但是考虑到《猩红习作》的结构,或许连载也不是不行。因为分为了两部分,前半部分讲述案件,后半部分则是动机揭秘,可以分开连载。”
道尔点点头,
“我再举一个例子,《罗杰疑案》。”
霍金斯又沉默了,闭目思索,
这一次的安静持续得比刚才还要长,道尔甚至以为妻子睡着了。
终于,
“不适合。《罗杰疑案》不适合连载。”
霍金斯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道尔说:“没错,因为叙述性诡计。诚然,这种诡计具有无与伦比的开创性,甚至将侦探冒险升级成了真正的推理,但它有一个特点——故弄玄虚。”
霍金斯纠正:“不叫‘故弄玄虚’,应该叫‘高深莫测’。”
道尔:“……”
总感觉妻子爱陆时的作品胜过爱自己的。
这种感觉超级不爽。
他压下情绪,继续道:“总而言之,这种层层铺设悬疑的,如果流畅地读下来,会非常爽快。可如果是连载呢?当读者最后读到凶手是中的‘我’的时候,会有什么感觉?”
霍金斯说:“大概会感觉被耍了。”
道尔连连点头,
“没错。很多读者会觉得,《罗杰疑案》前面设计的伏笔太多了,导致作者无法回收,所以用了很不负责的方式来仓促结尾。”
只是出版方式的不同,就能让一本书的风评天翻地覆?
霍金斯虽然也是这么想的,但还是有些不信,
“真的吗?”
道尔耸肩,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名作就是名作,是不朽的。《罗杰疑案》如果连载,会受到诸多质疑,可内容优秀,终究会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声望和成就。lu还是那个创造了叙述性诡计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