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都找不着下水的位置,见缝插针往锅里戳。
“你是不是没吃过火锅?”锅底是真的香,陆之远也是真的饿了,这吃法,他有理由怀疑是薛里昂发明出来折磨他的。
但是薛里昂真的不是故意的。
下锅涮的食材其实是宋叔准备的,薛里昂顶多算是借花献佛,他只是说了一声会带个朋友过来吃火锅,希望能帮他买点新鲜干净的海鲜。可能是薛锐平常对吃的确实没什么要求,宋叔启辰“清道夫”跨界当保姆之后就没有精进过这方面的技艺,巴掌大的牡蛎都不带去壳的,被绑着腿缓慢吐泡泡的螃蟹也在桌上趴着,怎么看这些都不像是火锅的时候吃的。
薛锐这些年过得都是什么日子,贵公子苦行僧么?
金字塔塔尖的一个人,衣服的料子或许精致贵重,款式都是公式性的,吃的东西更是吃不死就行,你带他去米其林法餐他吃,你给他做泡面他也吃,工作忙的时候,不吃也没什么意见。
“你凑合吃吧。”
牡蛎被煮开了壳,薛里昂把带肉的那边递给陆之远,在腾出来的空隙里,放进去几片陆之远想吃的腐竹。
投喂着,薛里昂装作漫不经意问出了想问的问题。
“薛锐让你来,是有什么事?”
“你怎么不问薛锐?”陆之远反问。
“他会说吗?”
“他不会说,”陆之远吃掉鲜香的生蚝肉,知道薛里昂这手殷勤献的肯定不是没目的,“那我也不会说。”
交朋友分不分先来后到先不论,如果你知道你的一个朋友的秘密,而他不想让别人知道,即使打听的人是善意的,即使那个人也是你的朋友,不说。这是陆之远的处世之道。
薛里昂沉默两秒,陆之远的意思他懂,如果薛锐要做的事情只是普通的工作,那他无所谓知不知道,他全部身家送出去,薛锐怎么玩儿都行。但是薛锐明显不是,他……他好像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不打算回来。
“我担心他。”薛里昂收回目光。
陆之远筷子顿住,像是被打动了,继而挑出锅里的龙虾,自己用餐刀斩头斩尾剥着吃,也漫不经心抛出自己的问题:“你爱他么?”
这个问题好像不适合他们俩之间谈论,也不适合现在提起。薛里昂皱起眉头,不解看着陆之远。
“回国之前,你说你想要得到他,说得跟个电影里的反派似的。”面对薛里昂的困惑,陆之远呵呵一乐,不介意解释一下自己的问题,“现在你得手了,为什么又在考虑多余的事情了?”
“你不用急着回答。爱呢,是一种很高级的情感,不是所有人都有给予和获得的能力的。这方面女性就比男性有优势,她们对于感情和思想的感知更加先进,也更有天赋去爱和被爱。就说我女朋友,她就是那种进化顶端的完美人类,她勇敢、坚定、善良……”
一说起女朋友,陆之远就打不住,薛里昂满心困惑和求知没耐心听他的赞美诗,直接打断:“你到底什么意思?”